索引号:4303000035/2020-906989 发文日期:2020-12-15 09:52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市供销社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主题词:未知
公开范围:面向社会 统一登记号: 时 效 性:长期公开

关于对《湘潭市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巩固提升年”实施方案》的解读

湘潭市供销社 gxs.xiangtan.gov.cn 发布时间:2020-12-15 09:52 点击量:1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文件精神,持续巩固湘潭市开展湖南省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整体推进市建设成效,不断推动供销合作事业高质量发展,2020年4月,湘潭市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湘潭市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巩固提升年”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本《实施方案》主要包含4个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是总体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三农”工作大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以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巩固提升年”为引领,集中力量补上突出短板,推进改革强社、服务立社、夯基建社、以企兴社。到2020年底,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现有组织、经营、服务三大体系与农民联结更紧密、为农服务功能更完备、市场化运行更高效,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作用发挥更显著,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第二部分是重点任务。重点实施“一二三四”战略。一是做好“一个巩固”:继续巩固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提高为农服务能力。二是突出“两个深化”:不断深化社有资产体系改革和现代企业制度改革,着力构建双线运行机制。三是着力“三个加强”:重点加强基层组织、经营服务和农合联“三大体系”建设,推进市县乡村“四级贯通”,逐步做到“覆盖到户”四是注重“四个提升”:在农村电子商务、农业社会化服务、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重点项目建设等方面持续发力,全面提升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水平。

第三部分是实施步骤。2020年3月前是准备阶段,制定湘潭市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巩固提升年”实施方案,做好工作推进和项目建设的前期准备。2020年4月-2020年10月是实施阶段,各县市区(园区)制定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巩固提升年”方案,明确项目建设内容和资金保障措施,报市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后,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2020年11月-2020年12月是总结阶段,对各县市区(园区)实施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巩固提升年”进行验收评估,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经验模式。

第四部分市保障措施。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市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和政策扶持,结合自身职能支持“巩固提升年”实施。各县市区(园区)要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把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巩固提升年”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亲自推动,确保改革任务落实落地。二是强化政策支持。市供销社会同市委改革办统筹抓好实施“巩固提升年”的组织协调和考核评估工作。各县市区(园区)要整合集中各方资源力量,形成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合力和良好的社会环境。要利用各种媒介,宣传好综合改革经验和成效,认真总结先进典型经验,营造抓改革、促发展、重落实的良好氛围。三是强化资金投入。各县市区(园区)要根据实际情况,新增专项资金用于实施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巩固提升年”,积极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为农服务项目建设,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成果和为农服务成效。四是强化督查督办。严格督查考核,建立评估机制,将实施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巩固提升年”纳入市委、市政府年度重点督查工作内容,纳入对各县市区(园区)全面深化改革和乡村振兴工作的年度考核。市级层面将对标对表,按照各县市区(园区)制定的实施方案,适时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改革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取得工作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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